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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最美消费维权义工”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9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恢复和扩大消费”的精神,鼓励和激发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弘扬消费维权正能量,进一步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着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更好发展,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及“最美消费维权义工”(以下简称“两美”)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经各级消保委注册登记,参加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并开展活动一年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二)申报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条件

  1、由各级消保委根据当地实际需要组建,具有专业特色品牌且社会反映好的消费维权义工服务站、点、队、室等相关组织;

  2、在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义工活动中,成绩显著,事迹突出;

  3、具有较好示范引领作用,并对消费维权事业发展有着现实和长远的影响,在系统内有推广和借鉴作用。

  2021或2022年度已被评为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的,不参加本次推选。

  (三)申报最美消费维权义工条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热心消费维权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感,从事消费维权义工活动事迹特别突出;

  2、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在浙江”以及各领域消费调查、消费体验等评价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3、积极参与消费纠纷调解,受到上级领导、有关部门肯定,消费者赞誉;

  4、有弘扬社会正气的感人事迹,对消费维权事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021或2022年度已被评为最美消费维权义工个人的,不参加本次推选 。

  二、工作程序

  (一)推荐和申报

  推荐分为系统推荐和社会推荐两种形式进行。

  系统推荐:由各县(市、区)消保委,根据申报范围和条件,将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推荐到市级消保委;市级消保委审核筛选本辖区相关推荐材料,于2023年11月24日前将候选名单推荐材料报送至省消保委。原则上每个市级消保委推荐组织候选名额为1个,个人候选名额2个(推荐排名分先后)。

  社会推荐:通过浙江消费维权网、省消保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推荐。报名材料统一报送至省消保委。

  所有申报人员、组织需填写“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及“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申报表(见附件1、2),提供事迹材料及提供影像资料。事迹材料内容应真实、完整。推荐、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各一份,其中纸质版可用PDF扫描版替代。

  (二)材料审核

  由省消保委对系统推荐和社会推荐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筛选出8个提名候选组织、15名提名候选义工进入正式评选环节。

  (三)评审、公告

  专家评审:省消保委召集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代表、媒体代表、相关专业人士等组成评审组,对各地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解读、分析,最后召开评审现场会,在省消保委的监督下,进行现场打分。

  最终评出5个 “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10名“最美消费维权义工”。同时,通过浙江消费维权网、浙江消保委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拟入选名单。公示期间若无异议,省消保委将授予入选者2023年度全省“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及“最美消费维权义工”荣誉称号,2024年3·15期间,省消保委将通过媒体推出相关报道,向社会展示“两美”相关事迹,弘扬正气,营造氛围。在此基础上,积极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推送全国“最美维权人物”候选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开展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最美消费维权义工”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构建和谐放心消费环境的重点工作,也是各级消保委履职尽责的工作需要。各级消保委务必高度重视,按照通知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本地区的“两美”推荐、报送工作。

  (二)积极发动,突出基层。各级消保委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媒体渠道,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荐、自荐,重点面向基层一线和社会各界。

  (三)善于发现,严格把关。各级消保委要注重候选人的挖掘、培养和推荐工作,精于提炼身边的突出事迹,善于发现身边的维权亮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两美”推选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推选程序开展推选工作,把为消费维权事业做出过积极贡献,在消费维权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推荐上来。

  报名材料统一报送至省消保委。邮寄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26号网新大厦八楼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与法律部:周霖,联系电话:0571-87060315(6830),手机:13705818177,电子邮箱:932239885@qq.com

  

  附件1:2023年度全省“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 推荐表

  附件2:2023年度全省“最美消费维权义工”推荐表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最美消费维权义工”推选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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