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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保委召开2023年上海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会暨市消保委第四届全委会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3-24     来源: 上海市消保委网站     作者:佚名    

  3月13日下午,2023年上海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会暨市消保委第四届全委会三次会议在上海展览中心友谊会堂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市政府原副市长、市消协原会长叶公琦作为“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杰出贡献人物”受邀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明、副市长李政、市政协副主席吴信宝、市消保委主任方惠萍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消保委第一副主任庄木弟主持会议。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王荣华;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消保委常务副主任倪俊南;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金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祥云;市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胡浩,市消保委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陶爱莲及市相关部门、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媒体、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委员代表,个人委员、特邀志愿者,市消保基金会理事、监事,各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消保委主任和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贡献人物和贡献集体及本市主要媒体代表等170余人参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增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四届全委会组成人员的说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要点》。

  会议肯定了2022年以来市消保委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 在维护消费公平、保障维权正义、优化消费环境、助推消费恢复等方面作出的积极努力。会议围绕增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汇聚消费者权益保护各方力量等作出部署和要求。一是要提高工作站位,充分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对于提振消费信心、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在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思考和谋划这项工作。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抓住新《消保条例》贯彻落实的时机,关注消费的热点领域、新兴业态、重点人群,不断拓展宣传引导、强化监管监督、推进矛盾化解,加强公益诉讼、支持诉讼、信用约束、行业自律等机制的落地实践,在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消费升级、加快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促进长三角消费市场一体化中展现更大作为。三是要凝聚各方力量,深化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规范、企业主责、社会参与、舆论监督的大维权格局,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议事协调和联动协作机制,持续推进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的现代化。

  会议表彰了为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人物和集体;市消保委与市消保基金会、检察院二分院,与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分别签署《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合作协议》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凝聚弘扬并促进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全社会共治的新合力。

  会上,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金水围绕“服务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合力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崇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区消保委主任龚思聪围绕“用法治力量维护合法权益,着力增强消费意愿助推经济发展”分别作交流发言。

  会议对新闻媒体开放。

  


原文链接:https://315.sh.cn/html/wqdt/2023/03/23/67a22650-3703-481a-9033-1bf03e2148b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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